有緣自會相遇,相遇即是緣分。
曾經,有多少人,相信有了愛情,沒有麵包也無所謂。
有多少人,以爲相守即是永遠。
又有多少人,相信彼此會一生一世一雙人?
可有些事,即使你竭盡全力,也未必能如你所願;
有些情,就算你付出全部,也未必能天長地久。
喜歡的時候有多用力,失去的時候就有多傷痛。
或許,不是忘記你太難,而是曾經的那段回憶太刻骨銘心。
太多美好的事情,加上「曾經」兩個字,就變成了回不去的事。
無論如何都再也回不去,即使你再努力、再渴望。
時光或許可以放慢腳步,可永遠都無法回頭。
有一種「愛」叫做放手。
放手不是因你不夠愛,而是善待自己的一種方式,當一份愛逼著自己選擇放手時,那麼這份愛早已註定了它是什麼結局。
於是,在選擇放手時,不必糾結,更不必不舍,有時候自己先開口,多一份尊嚴。
有的愛情會讓人輸的一敗塗地,但是僅剩的尊嚴不能輸,那是你僅有的。
那糾纏不清的痛苦,不如瀟灑放手的痛苦來的自在,當這份緣徹底盡了,才能在紅塵的下一個路口,攜手一份地老天荒的愛情。
那故事裡留不住就放手,不愛了就放手,我們都經不起愛情里的撕心裂肺。
與其讓自己在失去里淚流千行,也不要選擇在愛情里淚流千行,不僅愛的卑微,更是愛的不值,何必選擇讓自己虛度了光陰的同時,讓記憶多一份悲涼呢。
親愛的,不遺憾我們曾經愛過;再見時,我亦平靜如水。
錯過的人,不糾纏,不聯繫。